2025考研
当前位置:首页 > 考研备考 > 专业课指导 > 法律硕士

【法学考研干货】民法诉讼时效和期间总结(下)

法学考研有很多的知识点和重点需要考生理解、记忆,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学考研的干货:民法诉讼时效和期间总结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法学考研,预祝大家都能取得好成绩。

五、中止与中断

中止: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由于出现了法定事由暂停中止诉讼时效进行的法律制度。
法学考研指导

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事由的发生,阻碍时效进行,致使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其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制度。本质:提起诉讼即说明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被打破,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
法学考研指导

六、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主要是形成权)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权利人的权利消灭。

起算点:自权利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撤销权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除斥期间法院可以主动进行适用。

七、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区别

1、法律后果不同:除斥期间届满的法律效力是实体权利消灭,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是抗辩权发生,实体权利并不消灭。

2、适用范围不同: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

3、起算时间不同:除斥期间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权利的发生时间起算,诉讼时效就如前文所述。

4、适用条件不同:除斥期间届满,法院可依职权主动适用有关规定而无须当事人提出主张。义务人自愿履行的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追回。而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相关规定。

5、期间可变性不同:除斥期间是一个不变期间,不能变动。而诉讼时效可以中止、中断甚至延长。

八、期间

概念: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时间
法学考研指导

九、期间计算

注意:民法上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而所称“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法学考研指导

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法学考研知识点的介绍,更多法学考研备考资料大家可以持续关注启航教育考研备考栏目,预祝大家顺利进入理想院校。

查看全文

【26考研辅导课程推荐】:26考研集训课程,VIP领学计划,26考研VIP全科定制套餐(公共课VIP+专业课1对1) , 这些课程中都会配有内部讲义以及辅导书和资料,同时会有教研教辅双师模式对大家进行教学以及督学,并配有24小时答疑和模拟测试等,可直接咨询在线客服老师领取大额优惠券。

上一篇:【法学考研干货】民法诉讼时效和期间总结(上) 下一篇:【法硕干货】刑法数罪并罚应该怎么判断(下)

免责声明:本平台部分帖子来源于网络整理,不对事件的真实性负责,具体考研相关内容请以各院校的官网通知为准。如果本站文章侵犯到您的权利,请联系我们(400-108-7500)进行删帖处理。

精选课程

考研资讯

查看更多

                                         

考研备考

查看更多

考研指导

搜课程

热门搜索

搜索历史  

首页

课程

成长计划

研招

我的

每日10 份   抢先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