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考研
当前位置:首页 > 考研备考 > 专业课指导 > 法律硕士

【法硕干货】刑法数罪并罚应该怎么判断(下)

上次给大家介绍了分则中前4个罪名: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今天给大家梳理的是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受贿罪、渎职罪。

●侵犯财产罪

1.抢劫后故杀

2.强奸、伤害等行为后,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不敢反抗劫取财物(强奸、故伤+抢劫)

3.强奸、故伤,被害人失去知觉或没有发觉,拿走财物(强奸,故伤+盗窃)

4.伤害、杀人为目的,顺手拿去财物(故伤、故杀+盗窃)

5.抢劫违禁品后+进行违禁品犯罪

6.盗窃后+故意破坏其他财物

7.盗窃机动车非法占有或遗失+以盗窃的机动车作为其他犯罪工具的其他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妨害公务罪+其他犯罪(例外:走私贩卖毒品罪,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抗税罪)

2.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又组织考试作弊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的(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组织考试作弊罪或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3.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又实施的其他犯罪(VS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4.赌博罪+用暴力手段导致参赌人受伤或死亡(故伤,故杀)

5.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注意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是本罪结果加重犯),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行为的

6.污染环境罪+妨碍公务罪

7.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

●贪污受贿罪

1.先挪用公款后,部分又有非法占用的目的(非法挪用公款罪+贪污罪)

2.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挪用公款罪+受贿罪)

3.构成受贿罪又构成其他犯罪(如渎职罪)除刑法另有规定外,数罪并罚(另有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成立受贿罪,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从一重处罚)

4.行贿人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构成的犯罪+行贿罪

5.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成立后+查证巨额财产来源为犯罪(例贪污、行贿等),前罪依然成立

●渎职罪

1.与他人通谋,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其他犯罪行为,又以非职务行为与他人共同实施该他种犯罪,同时构成渎职罪和共谋的他种犯罪(渎职罪+他种犯罪)

2.私放在押人员罪,食品药品监督渎职罪+受贿罪

这就是我为大家梳理的完整的数罪并犯的几种情形,相信大家跟着我的思路也会复习一遍知识点,如果里面有不清楚或者不正确的地方,大家可以指出,共同改正,23考研路途漫漫,我们一起加油!相信我们都可以一战成硕!

查看全文

【26考研辅导课程推荐】:26考研集训课程,VIP领学计划,26考研VIP全科定制套餐(公共课VIP+专业课1对1) , 这些课程中都会配有内部讲义以及辅导书和资料,同时会有教研教辅双师模式对大家进行教学以及督学,并配有24小时答疑和模拟测试等,可直接咨询在线客服老师领取大额优惠券。

上一篇:【法学考研干货】民法诉讼时效和期间总结(下) 下一篇:法硕备考现阶段你也存在这些问题吗?

免责声明:本平台部分帖子来源于网络整理,不对事件的真实性负责,具体考研相关内容请以各院校的官网通知为准。如果本站文章侵犯到您的权利,请联系我们(400-108-7500)进行删帖处理。

精选课程

考研资讯

查看更多

                                         

考研备考

查看更多

考研指导

搜课程

热门搜索

搜索历史  

首页

课程

成长计划

研招

我的

每日10 份   抢先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