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考研
当前位置:首页 > 考研备考 > 专业课指导 > 经济学

2027考研经济学知识点:税收保全权、税法解释权、税款追征权以及行政裁量权

经济学,作为研究资源优化配置与社会财富增长的学科,即使理解现实世界的钥匙,也是应对复杂解决问题的工具。考研经济学不仅要求考生掌握微观个体的理性决策逻辑,还需把握宏观经济的运行规律与政策调控艺术。然而面对抽象的模型推导、多变的经济现象和跨学科的知识融合,许多考生常陷入知识点不清晰的难题,而本篇文章将清晰的罗列出经济学中那些琐碎的知识点,为同学们解决知识点不清晰的难题。

一、考研经济学知识点:税收保全权

它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采取限制纳税人转移或处理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权利。我国税法规定,当没有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拒不纳税;或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税嫌疑,且在纳税期前限定的缴纳税款期限内有明显转移、隐匿应税商品、货物及其他财产的迹象,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以及个人欠税欲离境时,税务机关可依法行使税收保全权。

二、考研经济学知识点:税法解释权

它是指有关税务机关按照税法的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某些税法作出相应解释的权利。税法解释是保证税法灵活性、准确性、有效性的需要。

三、考研经济学知识点:行政裁量权

任何法律,无论如何严密,都不可能将每一个行政行为的每一个细节都予以规定,所以,在立法时,都必须给行政机关一个可以自由裁量的余地,以便能灵活地处理新的行政关系,也即具有一定裁量性。

税务行政裁量是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或者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的目的和精神,以及公共利益的要求,对具体事件或特定人所作的处理或制裁决定。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对立统一的。税务机关的义务主要包括: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开具完税凭证的义务。

2.依法征收税款,不得违法开征、停征、多征或少征税款;征收的税款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库,不得截留或坐支;依法办理减免税,对多征税款应及时返还。

3.保密义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有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的义务;对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检举人,税务机关应为其保密。

4.在实施税收保全过程中的义务。税务机关实施税收保全措施不当,或者纳税人在期限内已缴纳税款,应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

5.审理复议的义务。对于纳税人申请复议事项,凡符合法定复议受理条件的,税务机关都有义务受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

6.在税务行政案件中承担举证责任的义务。税务机关作为被告,有义务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四、考研经济学知识点:税款追征权

它是指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未缴或少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追回的权利。我国税法关于税款追缴时效的规定有3种情况:一般情况下追缴期为3年;未缴或少缴的税款超过10万元的,追缴期限为10年;因偷税或骗税少缴的税款,税务机关有权无限期追缴。

总结语:希望以上与专业知识点相关的详细解析,能够帮助经济学专业考研的同学们搭建系统的知识框架、攻克高频考点、强化理论与现实的联结能力。备考之路或许充满挑战,但每一次对模型的推导、每一场对热点的分析,都将化作考场上的底气与智慧。同时也希望能作为同学备考路上的“罗盘”,祝同学们以经济学为帆,乘风破浪、驶向理想的彼岸。

2027考研公共课网课试听

查看全文

【27考研辅导课程推荐】:27考研集训课程,VIP领学计划,27考研VIP全科定制套餐(公共课VIP+专业课1对1) , 这些课程中都会配有内部讲义以及辅导书和资料,同时会有教研教辅双师模式对大家进行教学以及督学,并配有24小时答疑和模拟测试等,可直接咨询在线客服老师领取大额优惠券。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免责声明:本平台部分帖子来源于网络整理,不对事件的真实性负责,具体考研相关内容请以各院校的官网通知为准。如果本站文章侵犯到您的权利,请联系我们(400-108-7500)进行删帖处理。

精选课程

考研资讯

查看更多

                                         

考研备考

查看更多

考研指导

搜课程

热门搜索

搜索历史  

首页

课程

成长计划

研招

我的

每日10 份   抢先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