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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易混淆词语辨析(二)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部分的知识在考研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身包含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科学社会主义三部分内容。而这三部分中第一部分是关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论和世界观,起着认识和改造人、社会与世界的桥梁媒介的工具性作用。第二部分是我们批判资本主义,认识社会主义的基础性知识。第三部分是在掌握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把握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并在这一规律的指导之下,推动我们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理论指导。掌握了科学的方法,有了历史发展的规律性认识和对现实社会的理性批判,我们再去学习其他的几门政治理论课将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马基的知识中政治经济学部分也是最抽象,最难懂的,为此编者把其中最为抽象,容易给同学们造成知识学习上混乱的易混淆词语做了一个简单明了的归纳总结,希望可以为各位备考的考生助一臂之力。

1. 使用价值、价值与交换价值

商品:用来交换的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统一体。

交换价值: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决定商品交换的比例的,不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价值。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按照一定的比例相交换买就是因为它们都具有价值。商品的价值在质上是相同的,因而他们可以相互交换。

使用价值:指商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即商品的有用性,反映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关系,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一切劳动产品所共有的属性。使用价值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使用价值不是用来满足生产者自身需要的,是通过交换来满足别人的、社会的需要的。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价值: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人类脑力和体力的耗费。价值是商品所特有的社会属性。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商品的价值是劳动创造的,其实体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商品交换实际上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商品的价值在本质上体现了生产者之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

价值和使用价值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对立性表现在:二者相互排斥,不可兼得。要获得使用价值就要放弃价值,要获得价值就要放弃使用价值。

统一性表现在:作为商品,必须同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寓于使用价值之中。

2. 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

简单劳动:指不需要经过专门选连和培养的一般劳动者都能从事的劳动。

复杂劳动:需要经过专门训练和培养,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技术专长的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

商品的价值的质的规定回答的是价值的实体是什么,价值的量的规定则回答价值的大小由什么决定和怎样决定。价值量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决定,而劳动量则按照劳动时间来计量。决定商品价值量的,不是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而只能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形成商品价值量的劳动,是以简单劳动为尺度的。复杂劳动等于自乘的或多倍的简单劳动,也就是说,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在相同的劳动时间里,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大于简单劳动创造的价值。但要注意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形成价值规律。

3. 所有制与所有权

所有制:就经济意义上而言,是指事实上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归谁支配,并人皆这种所有和支配实现生产和获得剩余产品(利润或超额利润)。经济意义上的所有制以实际占有为基础,体现了现实生产过程中的经济关系,并表现了经济利益的实现形式。

所有权:是由占有生产资料的法律原则决定的。为了维护经济上的所有制关系而建立的一整套规章制度逐步以法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样就使所有制关系上升到法的关系的高度,所有制的现实经济形态就具有了法律形态,即所有权范畴。所有制一旦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就成为一种排他性权利,它强制规定了人们在经济生活中对占有物行使权力的界限没直接影响到现实经济生活中生产资料的实际利用及其与劳动者的关系。

二者关系:

所有制是所有权的基础,所有制的性质和特点只能从现实的生产关系的实际运动中去把握和理解,而不能从所有权出发去认识。所有制决定着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形态,它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意志关系或者发的关系的性质在根本上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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