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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发布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非全日制仅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接收统考、推免、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全部专业均可报考士兵计划;设有涉外律师、国际仲裁、中外合作法律硕士项目;法硕区分法学、非法学;MBA、公共管理专硕设置工作年限报考门槛;学术类同等学力考生报名阶段就需要提交核心期刊独著论文,复试再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税务专硕学制2年,其余大多学制3年;学校执行差额复试;单考考生仅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定向考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录取后就业类别不可变更;荣立战功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新生入学前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全日制提供宿舍,非全日制不安排住宿;不同类型专业学费区分明显;全日制符合条件可享受奖助;实际招生以上级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以下为原文内容:

西南政法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士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专门人才。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 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须于报名时提交CSSCI来源期刊、来源集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核心期刊所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三)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金融、税务、国际商务、保险、会计、应用伦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专业目录”),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3.本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本单位单独考试。

(五)对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六)我校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西南政法大学-凯斯西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招生学院及招生人数详见“专业目录”。

(七)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待计划下达后公告),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接受报考。报考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按我校要求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八)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报名须符合报考条件(三)中的相应要求,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报名信息确认及材料审核的具体时间、方式和要求,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公布的相关安排为准,逾期不得补办。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考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对学历(学籍)进行认证,在报名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

5.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规定,报考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6.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报名信息确认及材料审核、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报名信息确认及材料审核

1. 考生须按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公布的时间、方式和要求,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配合完成材料审核,按时提交有关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2.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一并提交在CSSCI来源期刊、来源集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核心期刊所发表的,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3. 单独考试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及时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等寄送我校研招办审核。报名材料不齐备或审核未通过者,我校将不予准考。

4.考生应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须按要求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准考、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我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五、考试

(一)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时间:2027年4月(具体时间以复试录取办法为准)。复试方式、程序及有关考核要求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告栏复试录取办法中,复试内容请查阅《专业目录》。

六、复试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信息为准)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内容请查阅《专业目录》。

七、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于拟录取后将体检报告寄(送)我校。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完整招生简章请查询: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https://yjsy.swupl.edu.cn/zsgl/qrzssszlxx/8f8b352ea4d94946bb60a3da1854a1fb.html)

提醒各位考研人,所有报考信息务必以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最新公告为准,切勿错过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建议收藏官网,随时关注复试办法和分数线动态。早准备,稳上岸,祝大家一战成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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