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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发布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5900余人;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非全日制仅限在职定向考生,网报必须选定向就业并填写单位;接收统考、推免,设有少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专项计划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法硕区分法学、非法学;非全MBA、MPA、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教育管理专硕设置工作年限报考门槛;同等学力可报考,未如实填报学历信息可取消复试资格;学校为二区招生单位,实行差额复试,专项计划单独划线;学制统一3年;全日制学硕8000元/年、全日制专硕12000元/年,各类非全日制学费较高;正常学制内全日制提供住宿,非全日制不安排住宿;定向考生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录取后就业类别不可变更;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学校不出售考研真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实际招生以上级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以下为原文内容:

云南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致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落地见效,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研究生人才选拔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

202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按学位类别,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详见本章程公布的《云南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我校除部分专业是按研究方向招生以外,其余均为按专业招生,具体以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和说明为准。

(二)招生计划

2027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5900余人,包含推荐免试计划、全国统一考试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云南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等。

1.推荐免试计划

招生专业目录中除非全日制专业、部分全日制联合培养专业(研究方向)外,我校其余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生,具体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填报专业为准。各专业预留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50%)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推免考生。

请注意:实际拟招生人数以我校公布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信息为准。我校将在推免工作结束后及时更新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并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另行公布,未完成的推免预留计划将全部转回原专业。

2.全国统一考试计划

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包含推免计划和全国统一考试计划等,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免生数以当年公布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为准(预计将于2026年10月底完成推免生接收工作后公布)。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仅部分专业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详细信息及有关要求以《云南大学202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为准,未列入招生简章的专业不招收该专项计划。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仅部分专业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详细信息及有关要求以《云南大学202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为准,未列入招生简章的专业不招收该专项计划。

5.云南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

我校部分专业招收“云南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招生信息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招考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和本章程执行,具体介绍和有关说明详见西南联合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swugs.ynu.edu.cn/)公布的招生说明。经报考、录取为“云南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学籍注册为云南大学,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由云南大学颁发。

我校最终的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在正式计划下达后,将视生源状况和各学科发展需要适当进行调整。考生若有疑问,可致电我校研招办咨询。

招生专业目录中加“☆”的表示该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加“★”的表示该专业是我校自主增设的二级学科,毕业时学位证书上的学位(专业)名称以我校研究生处学位办规定和备案为准。

三、学习方式

按照学习方式区分,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下方研究方向中带“(非全日制)”的即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必须选择“12定向就业”,并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一学院招收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相同专业在复试时划定同一复试分数线。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注:考生在202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在籍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书面同意。此类研究生如后期拟录取到我校,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须注销原培养单位或院校学籍,否则无法录取。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我校下列专业学位的考生,按以下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考我校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同等学力的相关说明:

1.同等学力是指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2.同等学力考生若在报名时未如实填报同等学力情况,或虚假填报学历信息导致学信网校验不通过的,后续即使进入复试,我校也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五、报名

有关工作以教育部发布的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和报名时间安排为准。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或招生方向),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或影响其入学后享受奖助和学校有关政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点的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具体以各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报名点公告或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如果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准备好学历证明材料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说明:

①考生范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可参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https://yz.chsi.com.cn/kyzx/other/201009/20100914/119844898.html)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②申请方式:考生如符合以上条件,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按提示选择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并按“12定向就业”的报考类别报考,同时还要填写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要求的具体定向就业单位。

③务必注意: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报考类别等报考信息经网上确认审核和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再作修改。按照规定,考生报名时如果未在研招网报名系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者存在报考类别未选择“12定向就业”,虚假填报定向就业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等不符合照顾政策条件的情况,则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考生符合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且已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按国家线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分数线上线。上线后按照初试总分列入报考专业所有考生中进行排序,是否能够进入复试,需根据该专业一志愿正常上线考生情况、排名情况以及该专业招生计划等因素确定。

自202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整合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简称“民族骨干计划”)。整合优化后的“民族骨干计划”政策规定,按照2028年下达有关计划文件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4)关于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说明:考生如果符合《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加分政策的规定,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最终加分情况以教育部下达的加分库为准。

(5)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阶段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7)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当事先认真研读现役军人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请事先与我校联系。

(8)根据规定,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初试加分政策。

(9)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有关申请免初试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成绩合格者按照录取政策择优录取。

(二)审核工作安排

我校是研究生招生单位(代码10673),可接受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全国各地报考点报考。同时也是研究生初试报考点(代码5306),可接受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本报考点报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点会集中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和材料,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如果考生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报考点将通过短信、研招网站内消息等方式提醒考生及时补充材料,考生按要求补充材料后即可完成报名。具体以《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云南大学报考点报名公告》为准。

1.审核时间

审核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报考考生查询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网站,按照规定时间和有关要求上传材料,逾期不再补办。

2.审核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2)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和补充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各有关专项计划所需材料等,具体以报考点公告为准。

(3)所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六、报考资格审查

完整招生简章请查询:云南大学研究生院(http://www.grs.ynu.edu.cn/info/1008/5359.htm)

提醒各位考研人,所有报考信息务必以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最新公告为准,切勿错过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建议收藏官网,随时关注复试办法和分数线动态。早准备,稳上岸,祝大家一战成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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