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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民族大学发布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6-10-09 15:43:14
北方民族大学
27考研
北方民族大学硕士基本学制3年,全日制学费每年8000元,非全日制每年12000元。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20日,预报名10月9‑12日,正式报名10月15‑24日。部分专业有前置专业、工作年限限制,可申报加分与专项计划,复试实行差额考核,同等学力需加试科目,学校接收推免生,综合多项条件择优录取。
以下为原文内容:
北方民族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本规定涉及年限,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一)款全部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一)款全部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
①符合第(一)款第1、2、4项要求。
②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并根据报考点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审核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二)考生均须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网上报名,逾期不补报,报名结束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考生均须按规定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报考点;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
我校全部专业初试科目均为3小时,无需画板、非常规考试用纸,报考我校的考生按所在地省级考试机构规则选择报考点。
(四)报名同步开展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提前核验学历学籍;未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按报考点、招生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限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在读研究生报考,报名前必须取得原培养单位书面同意。
(六)申请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专项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报对应申请信息;有关部门、单位按教育部规定完成资格初审、复审,未按规定申报不予享受对应政策。
1.初试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服务履约期满考核合格;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按政策申请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多项加分不累计。考生须报名时填报申请,复试前完成资格复审,未申报或复审不通过不享受加分政策。
2.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工作单位、户籍均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照顾政策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提示:自202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整合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3.专项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报名时须填报专项计划;报考专项计划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前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复核。
我校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专业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也不适用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七)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具体申请方式详见《北方民族大学2027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安排》。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报考条件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须在全国统考报名时段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予补报。学校对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
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推免录取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统考。未在规定时间录取的推免生,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八)残疾考生需要考试合理便利,须在报名阶段向报考点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提出申请。
(九)考生须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完成报名资格审核,核对报名信息,提交补充核验材料,采集图像信息,逾期不予补办。
(十)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一)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十二)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转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考生报名后应主动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公告,及时了解报名、审核、考试安排等。
三、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初试、复试均为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
(一)初试
1.初试全部为笔试,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进行:2026年12月19日20日。
2.初试科目参见《北方民族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详见考生准考证。
4.我校所有自命题考试科目均不允许携带计算器。
(二)复试
1.初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复试考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
2.复试包括专业课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复试科目参见学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参见学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等专业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我校按教育部要求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前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明确复试时间及相关要求。
(三)调剂
学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不提前分配到具体专业,学校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档案转入学校;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五、学习年限、学费
学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
六、奖助学金
学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学业奖学金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
拟录取推免硕士研究生入学第一年原则上参评一等学业奖学金。
七、招生回避、信息公开与考生申诉
(一)落实招生回避制度
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如本人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向本单位申请全程回避;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和特定工作时期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应主动报备。招生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本单位的,应主动报备。
(二)公开招生信息
学校招生章程、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招生信息全部按时按规公开。
(三)考生申诉渠道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八、其他事项
(一)专业目录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学校自命题科目(除外语科目外)考试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学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
(五)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考生须随时关注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网上公告信息,熟悉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七)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具体要求参照当年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九)其他招生信息与本章程不符的,须以本章程为准。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0951-2068203
学校网址:https://yjsc.nmu.edu.cn/
电子邮箱:bmdyzb@163.com
本章程由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完整招生简章请查询: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院(https://yjsc.nmu.edu.cn/info/1065/2442.htm)
提醒各位考研人,所有报考信息务必以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最新公告为准,切勿错过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建议收藏官网,随时关注复试办法和分数线动态。早准备,稳上岸,祝大家一战成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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