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系夫妻,育有二子丙、丁。丙先于甲死亡,留有一女小丙。甲去世后,遗产尚未分割前,丁因悲伤过度去世,留有配偶戊及一子小丁,丁未立遗嘱。甲生前亦未立遗嘱。经查,甲的遗产为1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小丙的继承属于转继承,小丁的继承属于代位继承
B : 甲的全部遗产由乙、小丙、戊、小丁四人继承
C : 小丙可继承的遗产份额为40万元
D : 戊可继承的遗产份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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