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辽宁大学 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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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参照《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应为全国统考考试方式的非专项计划考生。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
5.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对于外国语科目,不接收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列出语种的考生调剂。且调入考生的初试中必考数学。
6.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均为4门。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我院接收调剂的专业有:[020102]经济思想史、[020103]经济史、[0201Z3]规制经济学、[020202]区域经济学、[020204]金融学、[020205]产业经济学、[020207]劳动经济学、[0202Z1]政策性金融学、[0202Z2]金融工程、[0202Z4]技术经济学、[0202Z6]保险学、[025500]保险、[0270Z1]经济统计学共13个专业。
调剂系统首次开放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10点,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考核开始前24小时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审核。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3.调剂考生一般为等额复试。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经济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454,电子邮箱为:lnu2012@126.com
本实施细则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基本规范》以及《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执行。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二○二〇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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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
类型: 民族类
属性:211
隶属: 地方所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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